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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考常考知识点解析:【民法】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2020-04-05 14:52:36|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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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民法总则》第13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民法总则》第13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是生效的前提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是意思表示一致,或依法律、章程作出的决议。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最多、运用最广的民事法律行为。最为典型的是合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性质相同,需要多个人意思表示一致,订立公司章程的行为和签订合伙协议的行为是典型的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决议行为是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它的规则是依照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不是所有人意思表示一致。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民法总则》第13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总则》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般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暨生效,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才可能不立即生效。还应当认识到《民法总则》将成立与生效分别规定,尤其是生效还单独列出生效要件,也就是说成立与生效是可以分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包括意定条件和法定条件,意定条件即当事人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法定条件包括: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应当注意的是,《民法总则》第143条第三项与第153条,从反面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底线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才能实施意思表示。所以,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能力适格为其首要条件,对于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意思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或纯获利益的行为为有效,而实施的能力范围之外的行为,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否则不能生效,但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不适格,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对于法人,于权利能力范围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指内心的效果意思须与表示意思一致,如因内心有保留、认识错误、误传、误解、受欺诈或胁迫、显失公平等,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的,则会发生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

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违反管理性(取缔性)强制规定的不当然无效,如房地产企业开超市。违反专营、专卖或法律禁止性规定的一律无效,如药品、枪支等。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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