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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2021司法考试题库: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2021-05-19 17:49:40|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一、试题精讲

1.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2013/二/22.单选)

A.正当程序主义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考点】刑事诉讼目的

【难度】★

【答案】D。解析:题干所述的司法机关要注重发现案件真相,在此并没有强调程序的问题。A项错误,不当选。

形式法律真实是美国学者罗伯特·莎摩尔提出的观点,指的是“由事实认定者所认定的事实为真实,无论其是否与实体真实相一致。”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就视为真实,是法律真实。形式真实发现主义是依照法律程序发现的案件真实,是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可能有出入。B项错误,不当选。

从“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排除C,因积极实体真实主义认为凡是出现了犯罪,就应当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认定并予以处罚。C项错误,不当选。

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将发现真实与保障无辜相联系的目的观,认为刑事诉讼目的在于发现实体真实,本身应包含力求避免处罚无罪者的意思,而不单纯是无遗漏地处罚任何一个犯罪者。由此可见,该观点属于消极实体真实主义。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2.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5/二/22.单选)

A.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

B.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

C.效益价值属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D.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

【考点】刑事诉讼价值

【难度】★★

【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刑事诉讼由居中裁判的法院在听取控诉、辩护双方所提出的材料和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最终实现纠纷解决的公正性,这是国家行政方式所不具备的。因此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A项正确,不当选。

秩序价值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借助刑事诉讼程序恢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秩序。其二,刑事诉讼追究犯罪的程序必须是有序的,这种有序性的体现之一便是借助刑事程序规范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实现程序的有序性运行。因此,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这是刑事诉讼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B项正确,不当选。

刑事诉讼的效益价值既包括效率,又包括在保证社会生产方面所产生的效益。效益价值是与公正、秩序并列的刑事诉讼的第三方面价值。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是指刑事诉讼法具有保障刑法正确适用的价值,刑事诉讼法公正、秩序与效益价值以及工具价值与独立价值是刑事诉讼法相对于刑法而言的,其与秩序、公正、效益属于对刑事诉讼价值的不同分类。刑事诉讼,秩序、公正和效益价值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与实施来实现的,既可以通过保障刑法实施来实现,体现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又体现在刑事诉讼法自身的制定与适用,可以借助刑事诉讼程序的程序性价值发挥实现即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因此,效益价值既属于工具价值,又属于独立价值。C项错误,当选。

适用强制措施遵循的比例原则又称为相当性原则,是指适用何种强制措施,应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和涉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是程序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D项正确,不当选。

故本题选C。

3.下列哪些人是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2007/二/76.多选)

A.公诉人

B.自诉人

C.被害人

D.控方证人

【考点】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职能

【难度】★★

【答案】BC。解析:控诉职能指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职能,其行使主体主要有检察院、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国家专门机关之外的所有依法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并且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和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公诉人承担控诉职能,但其不是诉讼参与人。A项错误,不当选。

自诉人是自诉案件中,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行使控诉职能,且其属于诉讼参与人。B项正确,当选。

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诉讼参与人,并且与人民检察院共同行使控诉职能。C项正确,当选。

证人是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提供自己感受到的案件情况的诉讼参与人。控方证人只意味着该证人由控方申请法院通知出庭。证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但不承担控诉或者辩护职能。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C。

4.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二/22.单选)

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考点】刑事诉讼构造

【难度】★★

【答案】D。解析:我国的刑事诉讼构造是控辩式,表现为法官居中裁判,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实行控审分离。当事人主义则要求法官居中裁判,双方当事人居于主导地位,而自诉案件中,控辩双方虽平等对抗,但是并没有主导诉讼程序,因此,即使是自诉案件也不能改变诉讼构造形式。A项错误,不当选。

在被告人认罪案件中,被告人虽然认罪但并未改变刑事诉讼的三方构造,控辩之间仍然处于对立的地位,控辩对抗仍然存在。而且,在被告人认罪的案件中,控辩双方还会对量刑进行辩论,认罪不一定认罚,因此,平等对抗性并未消失。B项错误,不当选。

综合我国刑事诉讼的总体情况,我国侦查程序目前仍然缺乏审判主体居中介入,未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C项错误,不当选。

在我国的审前程序中,除了侦查程序以外,审查起诉程序同样没有审判主体的介入,仍然只存在控辩双方主体,只存在控辩关系。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5.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二/24.单选)

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考点】刑事诉讼构造;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价值

【难度】★★

【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价值观会对刑事诉讼构造产生深刻的影响,但并没有对刑事诉讼构造起到决定性作用。而一个国家特定时期的刑事诉讼构造与其刑事诉讼目的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它们都受到了刑事诉讼价值的影响。A项错误,不当选。

混合式诉讼构造可能是由职权主义吸收当事人主义的因素而形成的,也可能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但是,日本的混合式诉讼构造是职权主义吸收当事人主义,最终形成的以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的结构。B项错误,不当选。

职权主义诉讼构造将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一般认为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C项正确,当选。

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适用于程序上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但其本身也具有控制犯罪的一般功能,因此不能认为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

二、知识点总结

(一)刑事诉讼目的

犯罪控制模式
与正当程序模式
犯罪控制模式 以惩罚犯罪的“效率”为目标与评价标准
正当程序模式 不单是发现实体真实,更重要的是以公平和合乎正义的程序来保护被告人的人权
家庭模式 以家庭中父母与子女关系为喻,强调国家与个人的和谐关系
实体真实主义
与正当程序主义
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凡是出现了犯罪,就应当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认定并予以处罚;刑事程序以发现真相为要
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发现实体真实,并力求避免处罚无罪者
正当程序主义:在所给定的程序范围内,将以此认定的事实视作真实
 

(二)刑事诉讼价值

秩序 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追究犯罪的程序是有序的,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
公正 实体公正包含:通过惩治犯罪实现社会正义;对犯罪惩罚本身应当是公正的。
程序性公正指的是程序本身符合特定的公正标准。
效益 刑事诉讼兼顾的价值。刑事诉讼的效益价值包含效率和在保证社会生产方面所产生的效益两个方面。效益和公正冲突时,公正优先。
 

(三)刑事诉讼主体

专门机关 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中国海警局)
诉讼参与人 当事人 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自诉案件:自诉人、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
其他诉讼参与人 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
 

(四)刑事诉讼构造

构造类型 当事人主义 职权主义 混合式
主导地位 控辩双方 法官 兼采二者
强化控辩,保留职权
诉讼目的 保障人权 惩罚犯罪
主要法域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日本、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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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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