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张家口人事考试网提供:2020法考常考知识点解析:【民法】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欢迎关注张家口中公教育微信公众号(offcnzjk),获取更多法考相关招聘资讯、备考资料。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是当事人想要实现一定效果的内心意思对外表示。例如,打算购买电脑,想要乘飞机去外地办事,这是内心意思,而实际去买电脑、购飞机票,就是意思表示。生活中的买卖、租赁、加工承揽、运送等丰富多彩的交易行为,都含有意思表示。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具备意思表示这一要素。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这个特征,使得民事法律行为与不追求民事法律效果的合法行为区别开来。例如,朋友之间一起看电影、旅游、踢足球,那仅仅是娱乐,并不追求什么权利义务,从而不属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是由意思决定效果的行为
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意思自治,它主张人们在民事生活中自己做主,自己负责。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规定于它的要素即意思表示当中。只要意思表示中所要实现的效果是合法的,法律就听任其依照内容发生法律效果,设定权利,负担义务,或使权利义务变更、终止。例如,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于合同约定;委托代理权产生于授权行为中的意思;遗嘱继承权,产生于遗嘱的内容,如此等等。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一)单方行为、双方(多方)行为与决议行为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仅需一方意思表示还是必须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1.概念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类行为的特点是不需要相对人的同意,该行为即告成立。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有的是有相对人的,如遗嘱、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的追认等;还有的是无相对人的,如抛弃所有权等。在无法律特别规定时,一方意思表示完成,该民事法律行为即生效。
双方(多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类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是必须有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而且必须相互结合、彼此一致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行为的典范。除合同外,还存在由具有相同内容的多方意思表示合致(平行的合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也称共同行为,如社团章程订立行为等。
决议行为简称决议,又称组织内部行为,是指社团组织成员依照一定规则(多数决规则)实施的多方民事法律行为,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决议主要发生于社团内部,不直接产生对外法律效果。与共同行为不同的是,决议经多数表决而形成,因此不是意思表示全部平行的合致,而是多数平行的合致,但其对没有表示同意的表决成员也具有约束力。
2.区分意义
法律对三者的成立要求有所不同:单方行为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双方及多方行为需要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仅有意思表示却没有达成一致的,行为仍不成立;决议行为则通过多数决方式或程序形成意思表示的合致而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二)负担行为(债权行为)与处分行为(物权行为)
依据财产行为所产生的效果是债权效力还是物权效力而作的分类。
负担行为(债权行为),是以发生债权、债务效力的行为,典型的是合同。
处分行为(物权行为),是直接发生、变更、转让、消灭物权的行为。如登记、交付等。
我国不承认物权的独立性、无因性,单承认物权行为,物权行为导致物权变动。承认物债二分原则,物权未变动或无法变动,合同仍然有效,如一房二卖中,两个合同都有效,后者办理了登记手续的,则物权转移。
相关内容推荐:
欢迎关注中公张家口法考招聘考试频道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