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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共同管辖是就法院角度而言,选择管辖则是从当事人角度而言的。
(一)共同管辖
共同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同一个民事案件两个或两个以上法院都具有管辖权。共同管辖通常因诉讼主体的牵连关系或诉讼客体的牵连关系而发生,例如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内,则相关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选择管辖
1.概念
选择管辖,则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同一个民事案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进行起诉从而确定管辖法院。
2.选择管辖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法院已经先立案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试题】
1.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39题)(C)
A.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体现了专门管辖的原则
B.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则
C.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
D.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体现了管辖恒定的原则
2.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79题)(ABCD)
A.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C.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D.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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