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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一)时间效力
时间上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从什么时间开始生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生效的时间是2017年7月1日。新民事诉讼法不适用于新法生效前发生并审理结束的民事案件。对于新法颁布前发生的,但诉讼活动持续进行到新法颁布后的案件,应适用新民事诉讼法。
(二)空间效力
空间上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效力。《民事诉讼法》其空间效力及于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
但是要注意的是,在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不适用民事诉讼法。
(三)对人的效力
在我国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中国、外国或无国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四)对事的效力
(1)因民事实体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
(3)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非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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