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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分配为主体》答辩

2018-10-19 11:16:07| 来源:中公教育

众所周知,在教师资格面试中,对考生的考查包含两部分——即试讲和答辩。试讲讲的好固然重要,但是试讲后的答辩环节的表现也不容小觑,对试讲的结果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很多考生对于答辩中考官都会问到哪些方面的问题,这类答辩问题究竟都应如何组织作答……这些问题都需要考生认真思考和准备。今天,中公教师特意为大家准备了一篇关于《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答辩题目以及参考答案,希望能够为各位考生的考前备考提供一些启发和帮助。

一、本课的教学重点是什么?【教学设计】

【参考答案】

我这节课的教学重点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分配制度是生产关系的重要方面。一个社会的分配制度直接取决于生产关系,取决于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体现了分配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因此,它是本课的教学重点。

把握这个重点,主要是要讲清楚以下四个知识点:

1.按劳分配的含义。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以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为唯一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

2.按劳分配的必然性。第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是所有制结构的主体,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第二,按劳分配为主体与现阶段我国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第三,目前我国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存在着明显差别,劳动还是人们谋生的手段。

3.实行按劳分配的意义。有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分配形式体现了社会主义性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是对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体现了劳动者平等的社会地位。

4.对按劳分配为主体的“主体”的认识。

二、你怎么理解为人师表?【结构化题目】

【参考答案】

为人师表,是我们对老师的要求,它所强调的就是教师要在人品学问方面成为别人、特别是学生学习的榜样。这既是对教师的一种要求,也是对教师的一种期待。

孔子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古往今来,无数的教师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为人师表”这四个大字,我国春秋时期著名教育家孔子在从教的过程中诲人不倦、忠爱无隐、热爱学生、无私奉献;在当代,北京大学中文系孟二冬教授同样也是一位甘为人梯的教学者。“善教者以不倦之意须迟久之功。”在他痴情的讲坛上,孟二冬教授为学生尽心尽力,不知疲倦。他心中总是念着学生,所以他总有不竭的动力与精力去付出、去奉献,他以赤诚之心,将师者风范和奉献精神带到社会的大舞台中,持之以恒,无怨无悔。

一句话,要照亮别人,首先自己心中要有火种。在我未来的工作中,首先会做到真诚,只有真正发自内心的、表里如一的、言行统一的美好品德,才能在学生身上产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作用,使他们受到教育和感染,引起他们的共鸣和仿效。其次是人格,我认为教师的一种小小善举,会使他们感到无比的欣喜;教师的一点小小瑕疵,则会使他们产生巨大的失望。所以,要想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我更要在人格上做到高洁,让学生在效仿中有所收获,有所提升。

三、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专业知识】

【参考答案】

1.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必然性

实行按劳分配,是由我国现实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2.实行按劳分配的意义

实行按劳分配,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与自己付出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直接联系在一起,有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劳动者努力学习科学技术,提高劳动技能,从而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

3.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相应地就必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中公教育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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