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教师招聘 > 阅读资料 >

2015年河北教师资格考试每日一练答案(11.25)

2015-11-25 13:53:50| 来源:张家口人事考试网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中公教育解析:它的本意是指大小的雨滴落在荷叶上的声音,在白居易的《琵琶行》是指琵琶弹奏出的动人的声音。

2.【答案】B。中公教育解析:宋朝民族英雄岳飞的传世不朽词作《满江红》几百年来总是不断地被传诵、曲调淳厚有力,节奏稳健,抒发了激债、昂扬和壮烈的情绪。

3.【答案】B。中公教育解析:巴赫被称为西方音乐史上近现代音乐之父。

4.【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古琴属于弹拨乐器。

5.【答案】B。中公教育解析:黑脸正直公道(包公);白脸阴险狡诈(京剧中说的是曹操),红脸关羽,意志坚强;花脸;心胸开阔。

6.【答案】B。中公教育解析:爸爸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未成年人的教育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中公教育提供

7.【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8.【答案】D。中公教育解析:学校以勤工俭学的名义让学生“以劳赚钱,以钱代劳”的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学生的劳动报酬权和财产权;学校不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随意停课劳动,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高强度的连续劳动对未成年的小学生来说是不适宜的,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学校是违法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应负一定的行政责任,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9.【答案】D。中公教育解析:本题中并不涉及到生命健康权及人身自由权的侵犯,主要在于老师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三章关于“学校保护”的相关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互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故本题选择D。

10.【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专门教育】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lxf12010)
关键词阅读 河北教师资格考试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9:00-21:0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