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对于王六的第三次供述,法院是否应当排除?为什么?(10分)
2.请结合本案,谈谈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证明标准的理解。(20分)
要求:
1.无本人分析、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
2.结论、观点正确,逻辑清断,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3.请按问题顺序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800字。
【参考答案】
1.应当排除。根据“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严重的疲劳审讯所获得的口供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排除。从法院审查的情况来看,依据提讯证记录的时间,王六在看守所外接受讯问的时间为58小时(中途没有送回看守所关押监室),因此客观上存在严重疲劳审讯的可能。而从公诉机关提供的材料来看,同步录音录像属于部分录制,不能证明整个讯问的合法性;侦查机关的说明仅仅只是表明给王六留有足够休息时间,但并无其他证据印证其说法的真实性,因此综合上述证据来看,不能排除存在严重的疲劳审讯的可能性。因此,王六的第三次供述应当排除。
2.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定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证明取证合法性的证明责任,且应当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从法院的角度来说,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处于被羁押状态,对于自己遭受非法取证的情况缺少行之有效的取证或证明方式,由公诉机关来承担取证合法性的证明责任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二是公诉机关不仅承担着证明指控犯罪成立的证明责任,也应确保追诉犯罪的过程中,各种取证程序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这是国家权力行使的应然要求;三是由于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往往是在封闭的空间内进行,且极其隐蔽,要证明其确实存在,具有较大的难度。因此,如果规定必须查明确实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形方能排除,则会导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评分标准】
1.应当排除。﹝2分﹞根据“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严重的疲劳审讯所获得的口供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排除。从法院审查的情况来看,依据提讯证记录的时间,王六在看守所外接受讯问的时间为58小时(中途没有送回看守所关押监室),因此客观上存在严重疲劳审讯的可能。而从公诉机关提供的材料来看,同步录音录像属于部分录制,不能证明整个讯问的合法性;侦查机关的说明仅仅只是表明给王六留有足够休息时间,但并无其他证据印证其说法的真实性,因此综合上述证据来看,不能排除存在严重的疲劳审讯的可能性。因此,王六的第三次供述应当排除。﹝8分﹞
2.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定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证明取证合法性的证明责任,且应当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从法院的角度来说,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处于被羁押状态,对于自己遭受非法取证的情况缺少行之有效的取证或证明方式,由公诉机关来承担取证合法性的证明责任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二是公诉机关不仅承担着证明指控犯罪成立的证明责任,也应确保追诉犯罪的过程中,各种取证程序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这是国家权力行使的应然要求;三是由于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往往是在封闭的空间内进行,且极其隐蔽,要证明其确实存在,具有较大的难度。因此,如果规定必须查明确实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形方能排除,则会导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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