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作为法律法规中的一项考点,其涵盖的范围广,内容多,尤其是条例和责任的划分,总爱跟大家在题目中玩些文字游戏,今天小编就对这节内容进行考点汇总,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考点一:概念
突发公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考点二:应急立法和方针原则
法律法规的考点中,常涉及到各条例的立法时间和方针原则,这些地方常作为考点出现,需要大家着重记忆。
1.公布实施时间:2003年5月9日。
2.方针: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3.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考点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1.特别重大-Ⅰ级-红色;
2.重大-Ⅱ级-橙色;
3.较大-Ⅲ级-黄色;
4.一般-Ⅳ级-蓝色
考点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则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2.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则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报告的时间是重点,大家在记忆时可总结规律,掌握记忆技巧,如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告时间都是1小时,而其他机构的报告时间则是两小时,这样做选择题就变得非常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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