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的公告
根据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为解决检察院人员需求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参照《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名额、资格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邯郸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或配偶为邯郸市辖区户籍并在邯郸市辖区居住),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05月12日以前出生,含当天), 35周岁及以下(1984年05月1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户籍、年龄自开始报名首日起计算)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速录技能(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正确率在95%以上)。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和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不得报名;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公安、司法部门审查的不得报名;
3、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为确保教育卫生系统事业稳定发展,我县教师和医务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或解聘。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安排聘用人员到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3年。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于2020年05月12日—13日期间到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计划综合管理股报名,接收报名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时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蓝底照片9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 (大名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大名县监察委)
2、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同时进行)。对报考人员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进行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进入笔试。 如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2:1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人数,并及时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3、笔试。笔试时间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过程参照高考标准执行。试卷由具有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的单位负责命题和评卷,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同时进一步查阅档案,审核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信息与档案是否一致,确保考生身份、资格条件符合招聘要求。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时间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比列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6、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7、考察。从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全面考察,进一步核准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8、拟聘人选公示。拟聘人选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9、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或终止。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招聘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程序及相关通知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通讯保持随时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合同等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相关招聘环节、时间安排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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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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