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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法考备考:【8.24】每日一练【刑法】-单项选择题

2019-08-26 17:56:38|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1.【考点】因果关系的判断

【答案】C。解析:虽然王某的财产损失与甲的重伤行为有事实上的条件关系,即“甲不打昏乙,乙的财物就不会被取走”,但是甲只有重伤王某的意思,并无取走财物的意思,甲的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财物被取走的危险性低,乞丐取走王某财物属于异常的介入因素。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甲的重伤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没有因果关系。A项错误,不当选。

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实行行为本身导致李某死亡的危险性极大,李某被逼至江边无奈跳江,被害人的这一举动并不异常。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B项错误,不当选。

造故发生的原因是交警的不当指挥行为,这对于丙来说是异常的因素(因为丙内心真诚的相信交警是不可能错误指挥自己倒车的),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没有因果关系。C项正确,当选。

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很明显,丁的敲诈勒索行为蕴含着陈某遭受财产损失的极大危险,事实上也是丁的敲诈勒索行为使陈某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进行了汇款,导致陈某出现财产损失,故应认定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丁构成敲诈勒索既遂。成立敲诈勒索既遂,需要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基本构造,即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行为人所指定的第三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丁本人并未取得财产,丁也没有使另一诈骗犯取得财产的意思,故只能认定丁成立敲诈勒索罪未遂。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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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关键词阅读 张家口法考 每日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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