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9:00—10:30。
笔试共1个考试科目,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招聘单位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在全市统一划定的笔试及格线以下的不可以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相关区、县(市)教育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欢迎关注中公张家口教师招聘考试频道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