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沈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7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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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沈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745人

2019-04-02 10:57:37|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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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已经纳入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可报考。

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方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沈阳市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4月12日16:00。初审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缴费确认。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网银缴纳考务费50元人民币。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2019年4月13日16: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于2019年4月24日9:00至4月27日9:00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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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楠)
关键词阅读 中小学 幼儿 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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