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医疗卫生 > 阅读资料 >

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备考:妊娠合并心脏病怎么办?

2018-09-08 11:03:18| 来源:张家口人事考试网

【导读】为方便考生备考,张家口人事考试网发布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备考:妊娠合并心脏病怎么办?更多资讯和备考动态可进群交流【医疗考试群 271356225】

点击查看<<<更多医学基础备考资料

朋友小周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已经结婚2年的她,真的很想要个健康的宝宝。现在她的心头有几个大大的疑问:患有心脏病能不能要宝宝?如果怀了宝宝,我们母子会有危险吗?我该怎么办?

首先患有心脏病能否怀孕这个问题,是需要根据患者心脏病的严重程度来判断的。如果可以妊娠,心脏病患者在妊娠不同时期的的也都可能有危险,需要格外注意。

妊娠期:循环血容量于妊娠第6周开始逐渐增加,32~34周达到高峰,至妊娠末期血容量可增加50%,产后2~6周逐渐恢复,可引起心排出量增加和心率加快。子宫增大,导致心脏向上向左前移动,导致心脏大血管轻度扭曲。

分娩期:第一产程中,每次子宫收缩会导致约250~500ml的血液被挤入人体循环,子宫收缩使右心房压力增大,平均动脉压增高10%。第二产程中,腹肌、骨骼肌及腹压增高导致肺循环压力增高,外周阻力增加,内脏血液向心脏回流增加,回心血量增加,加重心脏负担。第三产程中,腹压骤降,大量的血液流入内脏,导致回心血量减少,同时胎盘娩出,胎盘循环停止,大量的血液进入体循环,回心血量又骤升,常易发生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

产褥期:产后三日内,大量的血液进入体循环,组织间隙内的液体也进入体循环。

因此,妊娠32~34周,分娩期及产褥期的最初3日内,是患有心脏病的孕妇最危险的三个时期。

那么,对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治疗时,该注意些什么呢?

(1)非孕期:可做产前咨询,根据情况决定能否妊娠。心脏病不影响病人受孕。心脏病变较轻,心功能I~Ⅱ级,无心力衰竭病史,且无其他并发症者,在密切监护下可以妊娠,必要时给予治疗。

(2)妊娠期:①不宜妊娠者,应于妊娠12周前行人工流产,若有心力衰竭应在心力衰竭控制后,再终止妊娠;对妊娠超过12周者,加强孕期保健,在产科和心内科共同的监护下,预防心力衰竭发生直至妊娠末期。

(3)分娩期:①心功能Ⅰ~II级者,在严密监护下,缩短第二产程。②心功能Ⅲ级的初产妇或有产科指征者,均应择期行剖宫产。③麻醉选择硬膜外麻醉为宜。

(4)产褥期:产后3天,尤其24小时内,注意心力衰竭。应用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直至产后1周,心功能Ⅲ级或以上者不宜哺乳。

小编今天将上述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的知识为大家做个普及,希望大家都能平安顺利的生出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hmm35687)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9:00-21:0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在线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