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医疗卫生 > 阅读资料 >

医疗招聘公基法律知识备考-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2018-08-25 10:36:49| 来源:张家口人事考试网

【导读】为方便考生备考,张家口人事考试网发布医疗招聘公基法律知识备考-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更多资讯和备考动态可进群交流【医疗考试群 271356225】

点击查看<<<更多医学基础备考资料

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一般认为,行政诉讼管辖划分为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解决的是不同审级法院之间管辖权的划分。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①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②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③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④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以上是整理的法律知识-行政法之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希望对您备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所帮助!

   [点击关注]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hmm35687)
关键词阅读 公基备考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9:00-21:0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