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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学创立阶段,同学们容易分不清教育学具体何时独立,相关人物的观点及地位也容易记混,而单选题与判断题中又考察的比较多,那么今天中公的老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培根、夸美纽斯、康德、赫尔巴特他们四者对教育学的贡献。
1.培根(科学归纳法第一人)
创立了科学研究的“新工具”-----归纳法
马克思将其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
1623年在其著作《论科学的价值与发展》中,首次提出要将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列出来。
2.夸美纽斯(教育学之父)
教育遵循自然原则
对班级授课制做了系统论述
“泛智”教育------一切知识传授给一切人
规定了百科全书式的课程
1632年在其著作《大教学论》,标志着教育学成为了一门独立的学科。
3.康德
“人是唯一需要教育的动物。”
第一位在大学开设教育学讲座的教授。
4.赫尔巴特(科学教育学之父、科学教育学奠基人、现代教育学之父、传统教育之父)
教育性教学原则
将伦理学和心理学作为教育学的基础
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
明了、联想、系统、方法
培养国家的良好公民
1806年在其著作《普通教学》中将教育学进行了系统的规范。
口诀记忆:培根首提出纽斯来独立康德来讲授巴特来规范
以上就是关于培根、夸美纽斯、康德、赫尔巴的介绍,希望同学们此次学习,能够有效区分四个人物,便于同学们更好地做题,下次我们会继续为大家解读教育学的重要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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