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61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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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61公告

2017-08-19 13:47:36| 来源: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16日。

自10月11日起打印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或加试)的考生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入闱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线。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注:市教育局所属学校面试由市教育局或所属各学校组织,请关注“唐山市教育局官网”。)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唐山市2017年市直及部分开发区(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点击下载)

《附件2:唐山市“河北省省级示范性高中”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3:唐山市“颁发学历证书的技工院校”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4:技工类笔试参考科目》(点击下载)

原网址:

原标题:唐山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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