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61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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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61公告

2017-08-19 13:47:36| 来源: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其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岗位的面试委托市教育局或所属各学校组织。

加试环节由市直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岗位的加试环节由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该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计算器等)。

报考统一招聘综合类岗位(附件1:无填充颜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岗位(附件1:填充浅黄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教育学》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

报考统一招聘技工类岗位(附件1:填充浅蓝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技工类科目笔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河北省技工院校教育管理纲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见《附件4》)及时事政治。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00。

本次考试在唐山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的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9月13日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需加试的岗位按照4: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9月16日、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一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

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结婚证(及其配偶的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

2.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如: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岗位考生须需开具工作证明,要求具有证书的需带证书,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应届毕业生如无毕业证书可提供《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审核的进入下一步加试或面试程序;未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加试

报考“加试”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的参加加试,加试方式和内容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自行制定。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各占50%合成成绩进行排名,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2:1的比例,依据考生合成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确定后,加试成绩不再进入考试总成绩,加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加试”环节放弃不再递补。“加试”岗位进入加试人数与招聘人数如果等于或不足2:1,则不再组织加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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