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6名(学生辅导员18名、管理人员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17年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2)。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河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河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4),并将两表以“学生辅导员岗位/管理人员+姓名”命名后一并发至,邮件主题注明方式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请按要求的格式报名,不要重复多次报送,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资格审查合格人选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起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3、本人亲笔签名的《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工作人员报名表》(反正面打印,一式两份)。
4、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公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5、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6、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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