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用人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单位招聘的方式面向重点高校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6名(学生辅导员18名、管理人员8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天津市。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1996年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序列,2012年国家“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验收。2014年1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正式签署共建协议,决定把河北工业大学作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支持学校率先建成高水平大学。
学校现建有7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设有17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和2个教学管理学院,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省强势特色学科、20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种类)。
建校113年来,学校秉承“勤慎公忠”的校训精神,从严执教、从严治学,逐步形成了“工学并举”的鲜明办学特色与“勤奋、严谨、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已培养21万名毕业生,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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