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 25、26号岗位,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时,招聘计划在该两个岗位间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再行核减或取消。网上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3月27日9:00至 3月31日17:00共5天;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什么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的,将不能再修改,之后进入缴费程序,网页提示状态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请考生缴费后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信息,确认缴费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6)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且只能“网上银行”支付。考生可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交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网上缴费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日12:00。缴费成功需要开具发票的,请于2017年4月16日笔试结束后当天12:30分前到本考点办公室凭《笔试准考证》开具发票;
(7)特殊情况报名考务费可减免,减免对象及办法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2017年4月16日笔试结束后当天12:30分前到本考点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减免退费手续。减免需提供的证明或资料分别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减免条件者,请按上述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应证明、资料等及时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报名并交费成功后,于2017年4月9日 9:00至4月10日23:00,从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9:00-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即“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的50%,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内容。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机读形式在考试当天阅卷登统完毕;
6、根据省《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的确定方法为: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平均成绩的60%。具体分数同笔试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7、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4月19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1、分别按照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者,取消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指派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本单位正式职工,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和复审工作,凡因自作主张或马虎不负责任或故意纵容弄虚作假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负,并视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5日 9:00 至17:30。地点: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等,东二环七一路口下车);
4、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到证、身份证、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注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信及《就业协议书》;
5、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5月3日9:00至5月4日17:00时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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