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
(煤炭信息研究院)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计划面向全国2023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以下简称“信息研究院”)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情报研究、法规政策规划研究、矿山安全技术研究、信息技术研发应用、图书期刊出版等方面业务。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18个岗位,计划招聘18人,其中:应届毕业生岗位15个(京外生源岗位9个,北京生源岗位6个),社会人员岗位3个。应急管理出版社有限公司相关岗位为企业编制。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年龄和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17时止,可登录“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11iiem/)进行报名。
请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信息研究院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仅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的9个岗位(含2个社会人员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达到3:1的开考比例,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在资格复审阶段,由考生提交本人发表的论文、从事过的科研项目及业绩成果,通过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
对其他2个京外生源岗位、6个北京生源岗位和1个社会人员岗位的所有报名人员不分学历,须达到3:1的开考比例后,全部进行笔试。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公告通过信息研究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履职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及相关能力。满分为12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具备面试备选资格。不参加笔试的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经资格复审及专业能力水平审核合格方可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笔试时间和具体安排在信息研究院网站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备选资格。参加笔试的9个招聘岗位,在同一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5:1的比例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
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信息研究院网站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不参加笔试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聘用人员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公示。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信息研究院网站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事业编制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急管理出版社有限公司相关招聘岗位签订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急管理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中关于人员回避的纪律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信息研究院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力,招聘信息解释权归信息研究院所有。
(四)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信息研究院网站即时发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五)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4657886 010-84657994
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2022年11月21日
应急总医院
(煤炭总医院)
应急总医院是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三级综合医院、是北京协和医学院和华北理工大学教学医院,工信部和国家卫健委全国“5G+医疗”试点医院,北京市A类定点医疗机构。经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卫健委批准,依托应急总医院组建国家应急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建立集医疗、教学、科研、救援、转化于一体的应急医学学科体系,建设具有应急特色的一流现代化医院、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服务保障的医院、全国应急医学研究和国家尘肺病诊疗的牵头医院。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面向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3人,其中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20人、京外生源10人,社会人员33人。各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应急总医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应急总医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认真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有志于投身应急管理事业。
3.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名。
(二)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3.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学校或院系处分情形,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4.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2023年底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如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取消聘用入职资格。
(三)社会人员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社会人员一般要求初级职称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3.社会人员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下午5时,登录应急总医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如下: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11egh/。请仔细阅读报名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涉及学历学位证书的,未毕业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在读证明和成绩单)。如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后,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呼吸内科临床医生(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和肿瘤内科临床医生(社会人员)、呼吸内科临床医生(社会人员)3个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不进行笔试,通过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
(三)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不组织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主要勘测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综合素质测试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医院官网发布。
2.面试。面试主要结合考生的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思想政治表现、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4: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4:1比例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对于因个人原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组织笔试的岗位,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核通过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北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聘任及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应急管理部政府官网、医院官网上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遇有体检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者考生本人自愿主动放弃的,或者考察过程中无法按要求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选,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将由医院电话通知,并告知体检和考察有关要求。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须提交放弃声明。
(五)公示。综合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官网和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备后,正式聘用为我院在编人员。试用期满后按规定转正定级。在编人员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事项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医院任职,不得应聘与其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录取,医院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利,招聘信息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四)请随时关注医院官网。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确保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补偿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五)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安排,笔试和面试方式及安排另行通知,线下须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咨询电话:010-87935207、010-87935220;
联系人:赵老师、侯老师;
监督电话:010—87935255;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里29号,邮编:100028。
本招聘公告应急总医院负责解释。
应急总医院 2022年11月21日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
一、单位介绍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以下简称“国家灾研院”)是我国第一家国家级自然灾害综合性防治科研机构和应急管理科技创新、技术支撑平台,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自然灾害防治重大政策、基础理论、关键技术、重要装备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等工作。
国家灾研院立足我国自然灾害综合减灾实战需求,结合国家灾研院发展和核心业务能力建设需要,以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能支撑保障应急管理主责主业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自然灾害防治科研平台,旨在引领我国重特大自然灾害防治科技发展方向,全面支撑国家构建新时代高效科学的重特大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科技体系,为全面提升我国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供科技支持。
二、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一)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北京生源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二)应聘人员为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需为2023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应聘人员为社会在职人员(不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所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国家灾研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涉及24个岗位,计划招聘3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届毕业生)》及《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社会在职及博士后出站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求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和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须下载并将《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我院指定邮箱:hr@ninhm.ac.cn。请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如应聘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位学历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证明、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成绩单、英语水平证书等,请将邮件主题及简历命名为: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如是北京生源(北京市常住户口)请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社会在职(含博士后出站)人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英语水平证书等,请将邮件主题及简历命名为:姓名+专业+学历+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社会在职或博士后),如是北京市常住户口请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二)资格审查 根据发布岗位和条件要求,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社会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出站人员),除基本资格审查之外,将组织专家围绕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科研业绩成果、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核。
(三)笔试和面试 对应届毕业生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占综合成绩40%)和面试(占综合成绩6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社会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出站人员)不进行笔试,通过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核后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就是综合成绩。
对于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聘人员数量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将适当核减相关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根据其笔试成绩排序结果,由高到低按参加面试人选与拟聘人员数量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须分别达到60分(含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对于社会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出站人员),根据严格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须达到60分(含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或面试方式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和拟聘人员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比例时,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五)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官网和国家灾研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院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院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五)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于考试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老师 喻老师
联系电话:010-62842607、62919559
监督电话:010-62841500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网站:http://www.ninhm.ac.cn/index.html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
2022年11月21日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为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消防救援产品合格评定,保障消防安全,授权范围内消防救援产品质量认证和技术鉴定,消防救援产品质量认证和技术鉴定标准、规则、细则拟定,公布、管理消防救援产品市场准入及质量跟踪管理信息,新技术成果研究推广,消防救援合格评定专业人员资质管理,消防救援产品合格评定国际互认,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涉及11个岗位、计划招聘11人,其中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7人,面向社会人员招聘4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六级管理岗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五级管理岗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和消防产品认证工作,适应实战化需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2年12月10日,应聘人员请将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zhaopin@cccf.com.cn),具体如下:
应届毕业生材料包括:报名信息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个人近期免冠照片(200KB以上)、学位学历证书(未毕业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在读证明)、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成绩单、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邮件主题及报名文件命名为:(应届毕业生)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
社会人员材料包括:报名信息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个人近期免冠照片(200KB以上)、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邮件主题及报名文件命名为:(社会人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
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招聘(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期间根据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及岗位匹配度,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人员名单将在评定中心官网(www.cccf.net.cn)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素养,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内容的测试。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有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未达到3:1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但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6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面试事项将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评定中心官网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突出考察应聘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对未提供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实施前,因考生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等原因造成面试人员减少的,按招聘岗位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40%和60%,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体检和考察。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二)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官网和评定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备后,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五)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于考试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7898337(李老师)
监督电话:010-87898336
单位网址:http://www.cccf.net.cn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西革新里甲108号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原标题: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集中启动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
文章来源:http://yjglt.hainan.gov.cn/xxgk/0400/202211/t20221123_3314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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