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国家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集中启动第一批次招聘2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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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集中启动第一批次招聘220人公告

2022-12-05 16:05:52| 来源: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2023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应急管理信息采集与加工处理、信息分析与提供、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信息技术开发、大数据技术应用、网络安全保障等工作,是应急管理信息化及大数据技术、通信技术专业支撑机构和研发中心、示范基地。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12名,社会人员9名,均为事业编制。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应急管理信息化事业,适应实战化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要求;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能力素质,身心健康;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社会人员为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中午12时,登录“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2023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11memtic/)进行网上报名。请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填报的个人信息应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如考生有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填写。

(二)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后,工作人员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岗位取消。报名截止后,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四)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基本素质和应急管理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达到72分者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在北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大数据中心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发布,届时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达到70分者为合格,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选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根据面试公告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线上复审。对于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如递补人员,及时发布递补公告。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安排,笔试和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

因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网站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进行聘用。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公开招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五)公开招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咨询电话:010-64464810

监督电话:010-64464858

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2022年11月21日

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

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是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应急管理社会动员促进保障工作,承办应急资源管理平台运营和社会力量救援行动联络服务有关工作,参与社会应急资源管理体系和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有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2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应急管理事业,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位学历或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下午2时截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到我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请填写《紧急救援促进中心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在读证明和成绩单)、学术成果等材料电子版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onghebu@chinajjjy.org.cn)。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联系方式。

如应聘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我单位负责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再通知。

(三)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履职所需的基本素质及相关专业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等事项,在“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网站(http://www.chinajjjy.org.cn/)查询。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备选资格。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5:1的比例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在面试前24小时内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该岗位不再按顺序进行递补。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网站(http://www.chinajjjy.org.cn/)发布。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聘人员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以及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如无特殊情况,为符合落户政策的应届毕业生解决北京户口。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五)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于考试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50947255

监督电话:010-50947257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7号,邮编:100053。本公告由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2022年11月21日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安全生产战略规划、政策理论、法规标准等基础研究,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城市、农村、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救援、调查评估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不含学校集体户口)。京内生源可以报考生源不限的岗位。

(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六级管理岗位或具有中级专业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五级管理岗位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留学归国人员为京外户籍的,需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落户相关政策要求。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涉及14个岗位、计划招聘14人,其中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11人,面向社会人员招聘3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和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工作,适应实战化要求。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学校或院系处分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以及法律法规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可登录“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11chinasafety/),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担任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主动报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期间根据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严格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岗位均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通过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可登录“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素养、专业素质及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80分(含8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采取专业能力答辩、结构化小组面试等方式进行。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出具书面《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官网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考察人选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达不到2:1的,以实际参加考察人数为准。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人选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面试公告将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官网发布,请随时关注,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五)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于考试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程老师 010-84911162;肖老师 010-84913847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2022年11月21日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中国煤炭报社)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面向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报社现为应急管理部直属单位,现办有《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煤炭报》两报,《中国应急管理》杂志,中国安全生产网、中国煤炭网两网,“中国安全生产网”“中国应急管理”和“中国煤炭报”三个微信公众号。承接运维应急管理部微博、微信,同时为其他各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矿山安监等部门提供新媒体运营、舆情监测等服务。

二、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北京生源是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个岗位,计划招聘6人。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4.热爱应急管理和新闻事业,品学兼优,恪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5.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和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17时,应聘人员可登录“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04aqsc/)。请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为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报社中层管理及以上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报名开始后,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结果可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3.笔试。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确认并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基本素质和应急管理相关知识等,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党的二十大精神。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笔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等事项在中国安全生产网(http://www.aqsc.cn/)、中国煤炭网(http://www.ccoalnews.com/)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具备体检、考察备选资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5:1的比例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比例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面试当日有应聘人员不到或放弃,缺位不再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中国安全生产网和中国煤炭网发布。

5.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合格的方可具备体检和考察备选资格。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不足2:1比例时,以实际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社会信用、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6.公示。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中国安全生产网和中国煤炭网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有联系方式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国安全生产网、中国煤炭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五)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将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于考试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64464820;010-87986022;

监督电话:010-644641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十三区35号煤炭大厦。

本招聘公告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负责解释。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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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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