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起,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沧县行政审批局领取教师资格证。若需他人代领,则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时间:11月16日-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工作日)
地址:新华区黄河东路32号 沧县行政审批局三楼
电话:0317-3054756
原标题:教师资格证书可以领取啦!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z5-5823DDCVlGgWISB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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