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调整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方式的公告》的要求,结合裕华区疫情防控实际,现就调整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方式公告如下:
裕华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拟采取“无需现场确认,直接通过认定”的方式完成(即: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申请人无需到现场进行确认),后期选择合适时间对本次未经现场确认通过认定的人员按照认定工作要求核验相关材料(请关注裕华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稳定后,市局将发布通知开启从新核验材料工作,在从新审核阶段由申请人提交照片、体检表,本次已经在定点医院体检通过的体检有效;未能体检的,从新审核时能够在定点医院体检并合格的,体检均有效。(注意:网上比对不通过的,仍需现场提供相应材料,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依法由相关部门作出撤销教师资格处理,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1月9日
原标题:裕华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方式调整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5ODY0NTczMQ==&mid=2247483729&idx=1&sn=b4d068c51491b0b08d5f6079aa03ed33&chksm=c05e2addf729a3cbd949f8d131fb4ec34835f0a77714866b217d9bed3d82beb8f5194d85fb2f#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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