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石家庄考点疫情防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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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石家庄考点疫情防控通知

2021-08-06 08:20:38| 来源: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各位考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的《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防控指引》、《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和石家庄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石家庄考点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确保行程卡考试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城市,且为绿色,方能参加考试。

二、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进入考场前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测量体温、出示“行程卡”和“河北健康码”、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提交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冠疫苗接种完成截图并打印(未接种疫苗的考生请提供情况说明,见附件1)、《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石家庄考点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

三、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2个)、乳胶手套(2副)、含75%酒精湿巾。

四、考生自觉分散进出考场,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五、考试全过程考生需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考生,须主动报告考场工作人员,由驻场医生和疫情防控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评估可否正常进行考试。

六、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相关防疫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相关通知要求。

咨询电话:0311-67502380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附件1:《新冠肺炎疫苗未接种情况说明》

附件2:《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石家庄考点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医师资格考试石家庄考点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原标题: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 石家庄考点疫情防控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sjk.sjz.gov.cn/col/1585276630000/2021/08/05/1628159374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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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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