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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该如何进行法考第二轮复习?

2021-07-18 18:07:47|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7月份该如何进行法考第二轮复习?

第二轮复习:从“印象-反射”到“反射-记忆”

1.第二轮复习情况示例:7月15日-8月5日 近一个月 知识精讲二轮复习 翻看+试题二刷

有了第一轮的基础之后,第二轮复习“看视频”基本上都是用两倍速。刷历年试题时,能一眼看出答案,只不过在回忆每个题的分考点时,有些考点都已经遗忘了。

因此,这一阶段主要是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探索如何才能让自己摆脱“好像我会的综合征”,实现有效记忆;

第二个问题、如何实现准确记忆,建立起各个科目的知识体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尝试了这样几个方法:

      1.重复法:最短时间的最多重复;

      2.大声背诵法:一遍一遍的读,读到会;

      3.笔记梳理关键词法:整理关键词,靠背关键词背段落;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推出以下计划,再次系统复习一遍。

进度安排:

以三天为一个小周期,分别依次复习三国法、理论法、刑诉法、商知、经济法、民诉法、刑法、民法(无行政法)。三天时间足以完成知识精讲的翻看、历年试题的二刷以及部分课程视频的回顾。

时间安排:

在此期间,正式开始早读回顾,每天上午7:20-9:20两个小时交错、重叠完成除了刑法、民法以外所有部门法的回顾。

7月份该如何进行法考第二轮复习?

扩展知识阅读>>河北司法考试知识点要约

要约的基础知识

要约

内容

生效

(1)以对话方式作出,了解生效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到达主义

(3)采用数据电文的生效时间:

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的,进入特定系统即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进入其任意系统即生效

撤回

概念

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之后,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时间

撤回通知在要约之前或同时到达相对人

撤销

概念

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阻止要约承诺的行为

不得撤销的要约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失效

(1)拒绝: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撤销: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期满: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

①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

②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③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

要约邀请

概念

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中公点睛】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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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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