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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历年重要时间节点汇总

2021-07-08 19:30:50|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法考历年重要时间节点汇总
考试分布 具体考试阶段 2018 2019 2020 2021
大纲 5月16日 4月30日 6月28日 5月12日
公告 6月8日 5月24日 7月2日15:00 5月31日
客观题 报名时间 6月20日-7月4日 6月5日-6月20日 7月28日0时-8月12日24时 6月10-24日24时
缴费时间 7月9日截止 6月24日24时截止 8月16日24时截止 6月28日18时截止
准考证打印时间 9月12日-9月21日 8月21日-30日 10月21日-30日 9月1日至9月10日
考试时间 9月22日 8月31日、9月1日 10月31日、11月1日 9月11日、12日
客观题成绩查询时间 9月27日0时 9月7日0时 11月10日0时 9月23日
主观题 主观题报名交费时间 9月27日-10月3日 9月7日0时-11日24时 11月10日0时-14日24时 9月23-27日
主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 10月15日-19日 10月8日-12日 11月23日-27日 10月12-16日
主观题考试时间 10月20日 10月13日 11月28日9:00-13:00 10月17日
成绩公布时间 11月30日 11月30日 1月8号11点30 11月30日
线下领证时间 线上资格申请时间 12月5日-14日 12月5日-14日 21年1月13日8时至1月1日24时  
线下材料申请时间 12月20日-29日 12月20日-29日 1月25日至2月3日  
线下领证时间 3-4月份(具体由各地司法局通知) 3-4月份(具体由各地司法局通知) 4月17号公告,20号陆续开始领证  
应届毕业生领证 应届毕业生申请时间 2019年6月18日-23日 2020年8月10日-14日 6月23-25日  
线下申请时间 2019年6月26日-30日 2020年8月24日-28日 /  

2021年法考主观题案例分析题该怎么做?

扩展知识阅读>>河北司法考试知识点要约

要约的基础知识

要约

内容

生效

(1)以对话方式作出,了解生效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到达主义

(3)采用数据电文的生效时间:

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的,进入特定系统即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进入其任意系统即生效

撤回

概念

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之后,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时间

撤回通知在要约之前或同时到达相对人

撤销

概念

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阻止要约承诺的行为

不得撤销的要约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失效

(1)拒绝: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撤销: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期满: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

①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

②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③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

要约邀请

概念

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中公点睛】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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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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