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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国际商务硕士:贸易保护理论-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4)

2021-07-18 17:26:34|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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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稚保护理论的意义

发展了重商主义和汉密尔顿的保护贸易理论,以国家经济学说和生产力论为基础,充分论证了落后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必要性、阶段性、动态性,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从而建立了贸易保护的完整体系,确立了贸易保护理论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牢固地位。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反映了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国家独立自主地发展民族工业的正当要求和愿望。

保护对象是有条件的、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以及保护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以自由贸易为最终目的等观点。在保护政策扶植下,经过1843年、1846年两次提高关税,德国经济确实在短期内有了迅速的发展,终于赶上了英国、法国等。李斯特保护贸易理论尤其是保护幼稚工业理论给当今发展中国家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中如何发展自己提供了很有益的借鉴。

(2)幼稚保护理论的局限性

在具有合理性和进步性的同时存在不科学性:他把政治经济学归结为国家经济学,过分强调了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他的生产力论可谓是泛生产力论,将包括政体、公共管理、自由程度、政治保障和法律的稳定性等社会各种制度,可供利用的物质资源以及劳动力的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都放进生产力的定义中去。 他的经济发展阶段论是按一定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划分的,把社会历史的发展归结为国民经济部门的变迁,而撇开了生产关系这个根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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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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