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我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6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廊坊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应聘人员可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询招聘信息。
点击下载>>>《廊坊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至2003年6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要求:为应对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廊坊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6月28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6月2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以上内容来源于《廊坊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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