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其中教育类60名,司法类2名,现就做好魏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招聘岗位、人数
(一)教育类岗位(60人)
小学教师3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8人;
幼儿教师3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8人,定向岗位2人;
(二)司法类岗位(2人):公证员2人。
(具体岗位信息和岗位计划见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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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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