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张家口宣化区选聘医技人员56人公告

更多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医疗卫生 > 招考信息 > 招聘公告 >

2021张家口宣化区选聘医技人员56人公告

2021-04-13 11:35:24| 来源: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原标题:张家口市宣化区关于选聘医技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整体水平,选拔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进入我区医护人员队伍,充实部分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先采取选聘方式招聘紧缺卫健专业技术人员56人。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及方法

选聘范围

从中国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北方学院等院校中选部分院校进行实地选聘,选聘范围为2019、2020、2021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技人员。

2、选聘方法

拟采取赴高校选聘、报名选聘的方式录用紧缺医技人员,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张家口市宣化区选聘医技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5年4月13日—2003年4月13日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2003年4月13日出生),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3日—2003年4月13日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截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在招聘院校和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2、2019、2020、2021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QQ群(776315140),在QQ群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现场收取报名表、个人简历和学习成绩单,查看相关证件和证明,初审资格条件。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9日,现场报名时间待定。

3、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技人员,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8日,报名地点:宣化区人社局干部科(兴源综合楼5楼),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4、通过审查面试者在高校期间学习成绩和现实表现,并采取自我介绍、谈话等方式初步了解该生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举止仪表等,由测评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测评

测评时间另行通知,测评内容初步拟定如下:

测评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为测评人员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指定地点公布本场成绩,面试的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每个岗位人选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并由测评小组成员2/3以上人数表决通过,不通过的,此考生及其后的考生不予录取。个别岗位选聘不足的,再进行公开招聘。

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以高考成绩高者优先。

五、复审和体检

复审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复审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社部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政审、体检情况,对拟聘人员在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签订三方协议。编制解决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五年方可流动,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监督

区监委主要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主动接受区监委的监督检查。

九、未尽事宜

本方案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医技人员职位表(院校)(1).xlsx

附件2:2021医技人员报名表.doc

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原标题:张家口市宣化区关于选聘医技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zjkxuanhua.gov.cn/ww/z/a/news_detail.html?categoryID=8a93dcce4581cb87014581d34ca70001&articleId=2c91808b75ea57410178cb033d620034&selected=0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侯文)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9:00-21:0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在线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