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法考 > 报考指导 >

2021法考大纲会有新变化吗?

2021-02-25 17:49:50|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2021法考大纲会有新变化吗?

下面为2020和2019年法考考试大纲对比

2019年 2020年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将于近日出版发行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将于近日出版发行

发布时间:2019-04-28 21:14

发布时间:2020-06-28 07:45

司法部编写修订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将于近日出版发行。

司法部编写修订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将于近日出版发行。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围绕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宪法法律修改的最新制度成果、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实践成果纳入考试范围,进一步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的考查力度,重点运用法治实践中的具体案例考查应试人员应知应会的宪法法律知识及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引导广大应试人员始终坚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着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法治人才保障。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围绕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宪法法律修改的最新制度成果、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实践成果纳入考试范围,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民法典等的考查力度,加大案例题的考查比重,引导广大应试人员始终坚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着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与2018年考试大纲相比,今年大纲体例基本相同,考查知识点和附录法律法规数量基本保持稳定。

2020年考试大纲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根据民法典,对民法学科体例和考查知识点进行了调整,并对附录法律法规进行了增删。


2021法考大纲会有新变化吗?

拓展阅读

非全日制本科能考司法考试吗?

2021年法考公告还未发布,可参考2020年法考公告。根据2020年法考公告来看非全日制的无法报考哦。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以上内容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侯文)
关键词阅读 2021法考 法考大纲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9:00-21:0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在线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