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选聘工作人员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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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选聘工作人员5名公告

2020-12-15 15:03:20| 来源:河北医科大学官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又称河北省口腔医院,是河北省口腔医疗、教学、科研、保健、预防和口腔公共卫生中心,承担着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的诊治工作,肩负着本科生、研究生、规培生、进修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是河北省唯一一家三级口腔专科医院。

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河北省口腔专科联盟、河北省口腔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河北省健康学会口腔健康管理分会、河北省口腔病防治办公室,以及由我院主办、华北五省市、东北三省、西北四省区主要口腔医学院校合办的《现代口腔医学杂志》编辑部均设在我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博士3人、硕士2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博士毕业生,口腔修复专业(牙合)学方向、牙周专业等紧缺专业的硕士毕业生。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电子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连同本人简历以“姓名+学历+专业”(例如:张三+博士+口腔医学专业)命名后一并发至,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二)测评考核

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组成评委会,采取面试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报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修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1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岗位条件表

附件2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2020年12月15日

原标题: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ebmu.edu.cn/a/2020/12/15/9BCFC6840AE847D18565B320E449B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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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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