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唐山市路北区二次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教师7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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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唐山市路北区二次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教师72人公告

2020-12-14 11:13:32|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且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招聘工作,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唐山市路北区所属城区中学拟面向全国师范重点院校选聘事业编制初中教师7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此次共选聘事业编制初中教师72名,其中数学教师18名、政治教师14名、物理教师6名、历史教师4名、语文教师9名、英语教师10名、生物教师3名、地理教师4名、体育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信息教师1名(具体情况详见岗位信息表)。各学科教师招聘数额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可做适当调剂。

三、选聘方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签约、备案、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招聘范围: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类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毕业的上述各高校毕业生);

2.各省(直辖市)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类硕士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本科学历报名的,办理入职手续时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派遣报到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办理入职手续时要同时具备相应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要求同时具备。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是指1989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五)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报名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3.“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11日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信息”)、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求职就业”)发布公告。

(二)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下午16:00至 12月16日上午12:00,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遵循本公告四(五)相关规定)、所在高校的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唐山市路北区2020年到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表上需上传正规电子照片)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上传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某初中语文13X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如应聘人员来不及网上报名的,可于12月17日到东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公告所要求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核。路北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两名人员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环节。审核结果及参加适岗性评价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12月16日下午17:00前以邮件形式通知。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环节包括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两个阶段。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在适岗性评价前进行现场验证。

1.适岗性评价

路北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四名评委组成考核组,于12月17日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三名及三名以上评委评价为“适合”的进入面试环节。适岗性评价结果和面试具体事项在结束适岗性评价后公布。

如某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负责组织面试的路北区人社局和路北区教育局可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一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初中现行教材。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和拟聘结果在所有人结束面试后当天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拟聘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分报考学科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路北区人社局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签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

(八)备案

拟聘用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未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路北区委组织部、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一)本方案由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生参加适岗性评价和面试时一律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证。“疫情防控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

(六)来自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2020年12月17日前七日的核算检测报告。

附件一《唐山市路北区2020年度第二次面向全国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唐山市路北区2020年度到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联系电话: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原标题:唐山市路北区2020年度第二次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dsrcw.nenu.edu.cn/detail/bulletin?id=547327&type_id=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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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 选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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