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保定市第一中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卫健委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统一集中招聘,公开、竞争、择优、依法依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第一中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有五年以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有特长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5.临床医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经试用可直接进入面试。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能申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通过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12:00时止。
(二)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网上报名登陆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下载填写《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
2、扫描上传《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手写版、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人员合格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等发送到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定为 “2020年招聘-应聘专业岗位-姓名-手机号”。报名表及所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作为附件上传,文件名格式:应聘专业-姓名。
3、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将初审情况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在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参加笔试的人员、时间、地点及场次位置。
4、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切勿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对临床急需紧缺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不能招满,在笔试之前由医院在相同学历、相近专业中确定可调剂范围,最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具体地点、场次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按照医院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满分100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2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发布,
2、医院组成评委会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需考生回答2个问题,时间5分钟。面试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满分100分。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经过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人员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出生日期晚的。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在本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六)考核
医院对通过体检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同岗位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对急需紧缺岗位,如因面试人数不足 ,在面试之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同学历、相近专业中确定可调剂范围,最终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八)聘用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确定聘用人选。
2、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医院对新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鉴定,鉴定不合格的,予以辞聘,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纳入医院人员管理,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其中一项的;符合(条件5)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医院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医院负责人员、专家评委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应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博士及以上学历,一经聘用,每月给予5000元科研经费;西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依据能力可在试用期满同等条件下聘为学术带头人或科室副主任。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人事科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附件:
原标题:保定市第一中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dsdyzyy.com/news/view_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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