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6)11号]要求,根据冀教学(2015)2号文件要求,“确保每一名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专项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选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2020年毕业的省属免费师范生。
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灵寿县2020年省属免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与服务单位联系,填写《灵寿县2020年省属免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5日至28日。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线学历认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免费师范生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灵寿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局有针对性的参与有群众反映或有其他问题的考察了解。灵寿中学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照招聘条件再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材料。
五、体检和公示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灵寿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市人社局审批案备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专项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灵寿县2020年度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灵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寿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原标题:灵寿县2020年度省属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gshou.gov.cn/col/1584432049271/2020/11/25/1606292122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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