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的通知
邢台考区考生: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安排,2020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采用考后审核方式,即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审核报名条件,现将邢台考区后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0年度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且有合格成绩的考生。2019年度报考考生无需再进行报名条件审核,2020年度报考但所有科目都不合格的考生也无需进行报名条件审核。
二、携带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附后)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财政部门将结合“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中考生已经提交工作年限信息和考生现场提交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进行对照性审核,考生提交的资料须保持一致。
三、时间地点
考生务于2020年11月20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所需材料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所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不按时参加后审的考生将无法及时领取证书。
邢台考区报名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审核点 | 地址 | 咨询电话 |
信都区 |
邢台市襄都区开元路293号区财政局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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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都区 |
邢台市襄都区红星街寺前巷1号区财政局2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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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泽区 |
邢台市任泽区滏阳路任县财政局4楼4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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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区 |
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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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开区 |
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888号财政金融局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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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 |
南宫市106国道旁南宫市财政局6楼65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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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 |
沙河市人民大街169号169号财政局1楼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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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 |
临城县岐山湖大道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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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 |
内丘县公园路6号县财政局2楼213室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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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 |
柏乡县槐东大街财政局二楼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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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 |
隆尧县康庄路502号县财政局8楼8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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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8050 |
宁晋县 |
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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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 |
巨鹿县建设北街与黄巾大道财政局3楼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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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 |
新河县城内振堂路东段新河县财政局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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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 |
广宗县府前街财政局3楼行政政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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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 |
平乡县中华路204号财政局三楼302室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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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 |
威县中华大街152号县财政局1楼1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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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 |
清河县泰山北路128号县财政局208室资产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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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 |
临西县珠江路临西县财政局4楼403室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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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考生务必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服从报名审核点财政部门安排,全程戴口罩、人与人保持安全距离、自觉接受测温、出示健康卡等防控措施规定,确保审核工作安全有序。
邢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注:该表格由考生填写,单位经办人签名,表格中填写的会计工作单位盖章。
原标题: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info.xingtai.gov.cn/content.jsp?code=000721115/2020-05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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