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查询查询入口(已开通)
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电话通知体检事项,费用自理。届时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经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符合选调条件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按照所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调人选确定后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党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以上内容选自《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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