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识,需要向公众广泛宣传遗产价值,通过创新型文化创意街区建设和产品推广,激发公众参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积极性,也需要强化法律责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此次修订坚持“修复与补救优先,行政处罚为后盾”的原则,为更好处理保护、教育与惩罚之间的关系,确立了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律的法规界限。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9月6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9年-2035年)》为依托,进一步明确了名城保护涵盖本市全部行政区域,对政府、基层管理组织、主管部门以及使用人的职责予以强化厘清。此次条例修订回应了古都保护的现实需要,也迈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一步。
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古城,有很多富有内涵的建筑和历史文化古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9月6日起公开征求意见。你怎么看?
1、通过制定条例,强化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识,激发公众参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积极性。
2、规范保障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强化老城整体风貌、推动老城复兴
3、既是对北京城市规划的承载,也更鲜明地凸显了古都历史纵深感。
1、政府加快建设责任明确监管严格的监督体制,有序引导和治理。
2、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文化保护的重要意义,提升市民的保护意识。
3、对于破坏文物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提高震慑力。
4、群众应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城市的文化古物,发挥社会治理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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