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鉴定站、各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和属地疫情期间的防疫要求,加强对考生的健康宣传。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要正确使用健康码(从微信小程序搜索“健康码”设置)。
1.考试当日考生须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咳嗽、腹泻等),并提交7日内的纸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承诺书中1-9项目中如有“是”的,须提交考前7天内2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
3.“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体温检测低于37.3℃的考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省级服务热线“12345”进行查询),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4.无法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和承诺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口罩,其他防疫物资各鉴定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但是在进场验证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各鉴定站可在省里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当地防疫防控要求,制定本地考试防疫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落实当地的防疫要求。
7.如因疫情原因,防疫要求有变,中心会及时通知考生,请大家关注公众号: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
补充说明:健康管理师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一周,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准考证打印-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2020年河北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 名: 性 别:
准考证号: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考前14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2.本人是否曾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3.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 □否
4.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冀。 □是 □否
5.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冀。 □是 □否
6.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是 □否
7.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是 □否
8.本人“河北健康码”是否为红码或黄码,并经确定由疫情相关原因造成。 □是 □否
9.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8的情况。 □是 □否
提示:1.以上1-9项目中如有“是”的,须提交考前7天内2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试前14天内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
3.考试当天请提交此表,并请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参加考试。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
原标题:河北省健康管理师鉴定考生考前须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_1vBY-q5WqVaKVN1mbp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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