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常考诉讼时效的时间限制,本概念较难理解,但考试方式一般以原文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难度不大,但有一些知识点极易混淆,容易出错,因此本文中将有关民法诉讼时效理论知识做出汇总,方便大家记忆。以下是相关知识点介绍。
一、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权,即依法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二、诉讼时效的时间及起算点
1.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主观时间)。
2.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客观时间)。
三、民法总则规定的特殊起算
1.《民法总则》第18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民法总则》第19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3.《民法总则》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试题再现】杨某将行李寄存宾馆前台结果丢失,则此事件中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答案】C。解析:民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本题答案为 C。
【试题再现】居民甲在与邻居乙的争执中朝乙的面部打了一拳,致乙右眼受伤、乙请求甲赔偿的诉讼时效最长不得超过: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二十年
【答案】C。解析:民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居民甲在与邻居乙的争执中朝乙的面部打了一拳,说明乙当下知道权益受损以及义务人,起算点开始。故本题答案为 C。
中公教育点评:关于民法诉讼时效,概念较难理解,但考察方式很简单,重点记忆相应知识点,例如诉讼时效的时间长短以及起算点即可。
欢迎关注中公张家口招警招聘考试频道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