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口经济开发区 关于选聘档案管理劳务派遣制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需选聘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专业工作人员1人,选聘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文字工作基础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军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选聘条件、程序及方法等在张家口经开区政府网发布。
(二)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10月23日
2.报名地点:经开建投大厦709 。
3.提供资料:《报名表》(一式二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位任职资格评审表)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任职或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2份。
4.有工作单位经历的,报送单位推荐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统一安排,组织专门力量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
就报名者所报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进行评审。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定向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和岗位需求,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人社局采取审查档案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六)组织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社会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政府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区直部门聘用人员参照经开区事业单位改革后的薪酬待遇执行,并按照企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
原标题:张家口经济开发区 关于选聘档案管理劳务派遣制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kgxq.gov.cn/article/18/66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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