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在几月份发布?
2021国考公告职位表
【暂未发布】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什么时候发布
从历年国考考情来看,一般国考公告职位表会在10月中旬发布,笔试会在11月底或12月初举行。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尚未发布,2021国考时间安排暂未确定,下面先来了解下历年国考公告职位表发布时间:
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时间安排 | ||||
年份 | 公告发布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笔试成绩查询 |
2020 | 2019年10月14日 | 2019年10月15日-10月24日 | 2019年11月24日 | 2020年1月 |
2019 | 2018年10月21日 | 2018年10月22日-10月31日 | 2018年12月2日 | 2019年1月17日起 |
2018 | 2017年10月28日 | 2017年10月30日-11月8日 | 2017年12月9日-10日 | 2018年1月24日起 |
2017 | 2016年10月13日 | 2016年10月15日-24日 | 2016年11月26日-27日 | 2017年1月9日起 |
2016 | 2015年10月13日 | 2015年10月15日-24日 | 2015年11月28日-29日 | 2016年1月9日起 |
2015 | 2014年10月13日 | 2014年10月15日-24日 | 2014年11月29日-30日 | 2015年1月10日起 |
2014 | 2013年10月14日 | 2013年10月16日-24日 | 2013年11月24日 | -- |
2013 | 2012年10月12日 | 2012年10月15日-24日 | 2012年11月25日 | -- |
2012 | 2011年10月12日 | 2011年10月15日-25日 | 2011年11月27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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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表格信息,我们发现历年国考公告职位表基本都在10月中旬发布,最早打不时间为10月12日,最晚在10月28日。那今年国考公告职位表会在什么时候发布呢?各位考生可及时关注》》国家公务员局官网(http://www.scs.gov.cn/)。
拓展阅读
国考和省考职位有哪些不同?
一、组织单位不同
首先要明确“国考”、“省考”的基本概念。国、省考的概念差别,是由考试组织单位和考录机关的层级、地域范围决定的。国考,全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考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向全国举行;省考,以各省为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为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在本省范围内举行。
二、考录机关不同
考录机关即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单位,是公务员考试的需求方和新录用公务员的接收方,各机关单位根据职能、编制、岗位、在岗人员数量变化,每年或每半年一次向同级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由其管理的公务员局)提出招录计划,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考试。
按考录机关层级和隶属关系,公务员考录职位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序列,中央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国考”,地方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省考”。按机构性质和职能,中央和地方两大公务员考录序列又分为多个类别和系统:
国考即中央公务员考录序列,分为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
其中,中央党群机关的“中央”是指机构级别,是党和国家最高级别、最核心层次的领导机关,“党群”是指执政党(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参政机关(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部门)、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通称“两高”);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指政府系统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国家行政机关”表明了行政部门的法定地位和行政级别,专指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内设机构(如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部门(如外交部、发改委)、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国家海洋局、人社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局)。中央部委、各大部委,视使用的具体场合,有时泛指党中央、国务院两大系统的各个部委,有时专指党中央或国务院某一个系统所属的部委。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主要指国务院系统各部门直属或派出的工作机构,如审计署派驻各地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工信部各省通信管理局、民航各区域管理局、各地区海关。由国务院部委、国家局直接管理的各类机构,在管理关系上又称为国务院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其人事、经费、业务不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干预。
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务院或国务院系统部委管理、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公务员编制,如统计局各地调查队、各地气象局、地震局、海监总(支)队。同以上三类机构相比,此类单位仅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界定以示区别,其地位、职权和人员待遇并无不同,且机构性质与工作人员身份可能随形势变化、机构改革而转换,行政性强、执法职能需要强化的单位有成为国务院系统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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