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庐江县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自主择岗及报批
1.自主择岗(或拟聘用确认)。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考自主择岗的岗位人员实行自主择岗,报考其它岗位人员办理拟聘用确认手续。
参加自主择岗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科目二成绩高的顺序依次排序)。自主择岗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经批准后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岗。对不按时参加择岗和拟聘用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岗(或拟聘用确认)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报批。自主择岗结束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九)聘用
1.被确定聘用的人员须在一周内持介绍信到聘用单位报到,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我县服务期为5年。
4.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其它
(一)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
(二)咨询电话。
(县融媒体中心)
(县河长办)
(县建设工程消防管理中心)
(县医院)
(县中医院)
(县皮肤病医院)
(县疾控中心)
(县妇计中心)
(县卫生监督所)
(县卫健委)
(三)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四)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五)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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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原标题:庐江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j.gov.cn/zwdt/ztzl/rszk/119895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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