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阳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解决阳原县公安局警力不足问题,阳原县人民政府决定为阳原县公安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8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在考试、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根据阳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工作需要,共招聘8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从公安局内部临时用工人员中招聘10名)。
(二)岗位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无违法乱纪或刑事犯罪经历;
2、同等条件下,阳原县户籍优先;
3、招聘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0年10月9日至2002年10月9日期间出生),身高170cm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退役军人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院校毕业生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下列岗位的应聘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具体岗位及其它条件为:
(1)驾驶员2名,要求有A2及以上驾驶证,高中及以上学历;
(2)计算机专业人员2名,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在阳原县公安局原巡特警大队工作的临时用工人员,其招录条件适当放宽;
6、具备岗位其他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阳原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4、因违法犯罪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在校(读)学生以及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的;
7、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刑或本人及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7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凡应聘者请于2020年10月09日—2020年10月12日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阳原县大学生创业园。 地址:阳原县华原路与府后街交口西侧100米。
3、报名费:每人100元。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样从阳原县政府门户网下载)、身份证(正反两面)、毕业证、户口本本人页及户主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及近期同版红底1寸免冠照片6张。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体能测评准考证》,体能测评项目为:
1、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
2、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
3、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
(四)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公布笔试成绩。
(五)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地点、有关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及时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及考点大门外公布。
(六)体检及政审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数量,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者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并在阳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我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待遇,月工资2520元(不含单位应缴保险部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
五、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证件审核、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制,不占用地方编制。
(三)监督、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报考驾驶员、计算机岗位的应聘者,若本岗位未被录取,在同等条件下可被0103岗位录取。
(五)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我公司商阳原县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研究决定。
(七)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报名、体测、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考生须佩戴口罩、验证健康码、测量体温。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赵女士12803131773
童先生
附件1《阳原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阳原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
原标题:关于为阳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kyy.gov.cn/xxgk/content.jsp?code=00091673X/2020-00213&name=%E5%85%AC%E5%91%8A%E5%85%AC%E7%A4%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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