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冀办〔2020〕2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劳务派遣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应届毕业生: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检验医学、公共卫生类相关专业的毕业生。(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往届毕业生: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执业证之一;
3.招聘对象具有平乡县户籍或配偶为平乡户籍,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应聘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现已在一体化村卫生室从业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发布公告
2020年8月31日在平乡县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
现场报名方式: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小二寸照片4张进行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平乡县就业服务局(县城文明东路老立钊超市斜对过)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4日。
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
本次实行公开招聘,由平乡县政府统筹安排,实行“县招乡聘村用”,主要分派到村一体化村卫生室工作。实行劳务派遣模式管理,聘用期限5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自愿留在村卫生室工作的,可以继续续聘。
六、政策待遇
工资标准:专科学历按照平乡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本科生按照平乡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6倍执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按照平乡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8倍执行,工资随河北省平乡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照乡村振兴人才待遇管理办法)。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入预算。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的,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原标题:平乡县2020年公开招聘一体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xiangxian.gov.cn/nd.jsp?id=7295#_np=2_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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