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2020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区直医院及乡镇卫生院50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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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石家庄市鹿泉区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27日9:00--8月28日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房间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向阳北大街146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身份证(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的考生,请及时到有关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
2.按照岗位中放宽年龄条件报考的,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5年以上乡镇医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签订工作协议人员,需提供如被聘用,原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工作协议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二)提交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资格证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核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放弃资格的考生需填写《个人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书》(附件1)。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如出现因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而影响招聘的情况,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个人委托资格复审证明书》(附件2)。
(四)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情况,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复审当天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方可参加复审。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扫码、测温、登记、验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避免人员聚集。
注:以上摘自《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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