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是一个光荣的使命,让自己的血液为别人的生命浇灌出一朵花。
无偿献血使你的爱心有了一个展现的机会和平台,充分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帮助的新型关系。献血已经成为联结人类爱心的纽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是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的法规。
血站是负责采血的机构,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献血法中血站管理的相关条例。
1.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2.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3.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4.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5.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6.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
7.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8.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9.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10.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
以上即为我们今天学习的全部内容,血站管理的相关知识,大家掌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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