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2020年从河北师大等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30名,现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30名(详见岗位信息表),各招聘岗位之间可按照报名情况、考试结果适当调剂。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一批2020年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
5.具有2020年本科、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不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迁安市面向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0年7月29日,在选聘范围内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20年8月3日16:30前,应聘人员将本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和《迁安市到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上传至,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语文教师13XXXXXXXXX)。
2020年8月4日17:00前,资格审查小组通过报名人员所留联系方式或报名邮箱反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
1.适岗性评价。2020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通过钉钉视频进行线上适岗性评价。用人单位选派7名评委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至少5名评委评价为适合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2020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通过钉钉视频进行线上面试。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1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高中现行教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时公布。
线上考试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考核
查阅档案,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就业协议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不按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分报考学科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进行二次面试,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用人数少于选聘计划总人数时,空缺的数额从未聘用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选聘单位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选岗
选聘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分学科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定岗位。
(九)备案
拟聘用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体检、档案材料审核、考核合格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未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体检、档案材料审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聘用
公开选聘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在2021年9月之前取得本次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迁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迁安市2020年到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选聘的组织实施。
六、本方案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联系人:张老师, 魏老师;教育部门联系电话:,,联系人:杨老师,徐老师。
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迁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迁安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9日
原标题: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迁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迁安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到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tatic.bibibi.net/student/chance/newsdetails.html?token=yxqqnn0100000002¬ice_id=504450&from=single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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